第二批新能源汽车目录_2020年第12批新能源汽车
1.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2.北京新能源汽车有哪些
3.新能源下乡车型名单,又有9款自主电动车上榜
4.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是什么?
5.疫情笼罩下的新能源车市,这些新车型值得我们期待
6.北京拨付年内第二批新能源补贴 广汽收益第一
第一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区域)名单
北京市、天津市、太原市、晋城市、大连市、上海市、宁波市、合肥市、芜湖市、青岛市、郑州市、新乡市、武汉市、襄阳市、长株潭地区、广州市、深圳市、海口市、成都市、重庆市、昆明市、西安市、兰州市;河北省城市群〔石家庄(含辛集)、唐山、邯郸、保定(含定州)、邢台、廊坊、衡水、沧州、承德、张家口〕、浙江省城市群(杭州、金华、绍兴、湖州)、福建省城市群(福州、厦门、漳州、泉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平潭)、江西省城市群(南昌、九江、抚州、宜春、萍乡、上饶、赣州)、广东省城市群(佛山、东莞、中山、珠海、惠州、江门、肇庆)。
第二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区域)名单
1
内蒙古自治区
城市群(呼和浩特市、包头市
2
辽 宁 省
沈 阳 市
3
吉 林 省
长 春 市
4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5
江 苏 省
城市群(南京市、常州市、苏州市、南通市、盐城市、扬州市)
6
山 东
淄 博 市
7
临 沂 市
8
潍 坊 市
9
聊 城 市
10
四 川 省
泸 州 市
11
贵 州 省
城市群(贵阳市、遵义市、毕节市、安顺市、六盘水市、黔东南州)
12
云 南 省
城市群(昆明市、丽江市、玉溪市、大理市)
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日前,工信部2020年第二批《新能源车型推荐目录》推出,比亚迪汉EV有两款车型进入目录,分别为双电机四轮驱动版和单电机前驱版。
双电机版的比亚迪汉EV前电机最高功率163kW、最大扭矩330N·m,后电机最高功率200kW、最大扭矩350N·m,最高车速185km/h。单电机版车型搭载一台前置最高功率163kW永磁电机,扭矩330N·m,最高车速同样为185km/h。比亚迪汉的系统能量密度140Wh/kg。双电机车型的NEDC综合续航里程550km,单电机车型为605km,是比亚迪第一台纯电动续航超过600km的车型。
解读:汉对于比亚迪来说是2020年的一款重磅车型,该款车用轿跑车的造型,定位为B+级。
令人瞩目的是,这款车将首次搭载比亚迪最新的“刀片电池”。据王传福介绍,该电池体积比能量密度相比传统磷酸铁锂电池提升了50%,具有高安全、长寿命等特点,整车寿命可达百万公里以上。
此外,汉的风阻系数也取得了较大的突破。该车风阻系数为0.233Cd,而特斯拉Model?S风阻系数为0.24。比亚迪全球设计总监沃尔夫冈·艾格介绍,汉在开发之初就明确要实现美好的设计与高性能的融合,因此造型设计从一开始就将实现超低风阻系数作为一个重要目标。
这款车被业内看作是比亚迪和特斯拉Model?3竞争的主力车型,汉的空间大于Model?3,价格也会低于Model?3,但考虑到特斯拉的品牌力,比亚迪的挑战不小。
新车将于6月份上市,预计售价会在30万以内。
目前,比亚迪的新能源车型已经基本覆盖了各个级别,汉的上市可填补中大型轿车的空白。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北京新能源汽车有哪些
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减免税性质代码:12123101
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具体办法由院规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43号)第四条
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免征或者减半征收车船税。免征或者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车船的范围,由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院有关部门制订,报院批准。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院令第611号)第十条第一款
1、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
(1)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节能乘用车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
①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排量为1.6升以下(含1.6升)的燃用汽油、柴油的乘用车(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双燃料和两用燃料乘用车);
②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应符合标准,具体要求见附件1。
附件1:
节能乘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
单位:L/100km
整车整备质量(CM)kg2018年2019年2020年两排及以下座椅三排或以上座椅两排及以下座椅三排或以上座椅两排及以下座椅三排或以上座椅CM≤7504.44.74.24.64.04.3750<CM≤8654.64.84.54.74.24.4865<CM≤9804.75.04.64.84.34.5980<CM≤10905.05.24.85.04.54.71090<CM≤12055.25.45.05.24.74.9CM>12055.45.45.25.24.94.9(2)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节能商用车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
①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燃用天然气、汽油、柴油的轻型和重型商用车(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双燃料和两用燃料轻型和重型商用车);
②燃用汽油、柴油的轻型和重型商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应符合标准,具体标准见附件2、附件3。
附件2:
节能轻型商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
表2.1N1类车辆
单位:L/100km
2018年2019年2020年整车整备质量(CM)kg汽油柴油汽油柴油汽油柴油CM≤7505.04.54.74.34.54.1750<CM≤8655.24.75.04.44.74.2865<CM≤9805.55.05.24.75.04.5980<CM≤10905.85.25.55.05.24.71090<CM≤12056.05.55.75.25.45.01205<CM≤13206.45.86.15.55.85.21320<CM≤14306.86.06.45.76.15.41430<CM≤15407.16.36.86.06.45.71540<CM≤16607.56.67.16.26.75.91660<CM≤17707.86.87.46.57.16.21770<CM≤18808.27.17.86.87.46.41880<CM≤20008.67.58.27.17.86.72000<CM≤21109.17.88.67.48.27.12110<CM≤22809.58.29.17.88.67.42280<CM≤251010.08.69.58.19.07.72510<CM10.59.010.08.69.58.1附件3:
节能重型商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
表3.1货车
单位:L/100km
最大设计总质量(GVW)kg2018年2019年2020年3500<GVW≤450011.5a10.9a10.4a4500<GVW≤550012.2a11.6a11.0a5500<GVW≤700013.8a13.1a12.5a7000<GVW≤850016.3a15.5a14.7a8500<GVW≤1050018.3a17.4a16.5a10500<GVW≤1250021.3a20.2a19.2a12500<GVW≤1600024.022.821.716000<GVW≤2000027.025.724.420000<GVW≤2500032.530.929.325000<GVW≤3100037.535.633.831000<GVW38.536.634.7a对于汽油车,其限值是表中相应限值乘以1.2,求得的数值圆整(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一位。表3.2半挂牵引车
单位:L/100km
最大设计总质量(GCW)kg2018年2019年2020年GCW≤1800028.026.625.318000<GCW≤2700030.529.027.527000<GCW≤3500032.030.428.935000<GCW≤4000034.032.330.740000<GCW≤4300035.533.732.043000<GCW≤4600038.036.134.346000<GCW≤4900040.038.036.149000<GCW40.538.536.6表3.3客车
单位:L/100km
最大设计总质量(GVW)kg2018年2019年2020年3500<GVW≤450010.6a10.1a9.6a4500<GVW≤550011.5a10.9a10.4a5500<GVW≤700013.3a12.6a12.0a7000<GVW≤850014.513.813.18500<GVW≤1050016.015.214.410500<GVW≤1250017.716.816.012500<GVW≤1450019.118.117.214500<GVW≤1650020.119.118.116500<GVW≤1800021.320.219.218000<GVW≤2200022.321.220.122000<GVW≤2500024.022.821.725000<GVW25.023.822.6a对于汽油车,其限值是表中相应限值乘以1.2,求得的数值圆整(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一位。表3.4自卸汽车
单位:L/100km
最大设计总质量(GVW)kg2018年2019年2020年3500<GVW≤450013.012.411.74500<GVW≤550013.512.812.25500<GVW≤700015.014.313.57000<GVW≤850017.516.615.88500<GVW≤1050019.518.517.610500<GVW≤1250022.020.919.912500<GVW≤1600025.023.822.616000<GVW≤2000029.528.026.620000<GVW≤2500037.535.633.825000<GVW≤3100041.039.037.031000<GVW41.539.437.5表3.5城市客车
单位:L/100km
最大设计总质量(GVW)kg2018年2019年2020年3500<GVW≤450011.510.910.44500<GVW≤550013.012.411.75500<GVW≤700014.714.013.37000<GVW≤850016.715.915.18500<GVW≤1050019.418.417.510500<GVW≤1250022.321.220.112500<GVW≤1450025.524.223.014500<GVW≤1650028.026.625.316500<GVW≤1800031.029.528.018000<GVW≤2200034.532.831.122000<GVW≤2500038.536.634.725000<GVW41.539.437.52、对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
(1)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对其不征车船税。
(2)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汽车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
①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
②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标准,具体标准见附件4;
附件4:
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标准
一、新能源汽车纯电动续驶里程标准
单位:km
类别乘用车客车货车专用车测试方法纯电动≥200≥80≥80M1、N1类用工况法,其他暂用40km/h等速法。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50(工况法)≥50≥50≥50M1、N1类用工况法或60km/h等速法,其他暂用40km/h等速法。≥70(等速法)燃料电池≥300≥300≥300M1、N1类用工况法,其他暂用40km/h等速法。注:1.超级电容、钛酸锂快充纯电动客车无纯电动续驶里程要求。
2.M1类是指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不超过九座的载客车辆。
N1类是指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载货车辆。
二、新能源乘用车技术标准
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免征车船税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应符合以下标准:
工况纯电续驶里程低于80km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B状态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限值相比小于70%。工况纯电续驶里程大于等于80km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按整车整备质量(m)不同,其A状态百公里耗电量(Y)应满足以下要求:m≤1000kg时,Y≤0.014×m+0.5;1000kg1600kg时,Y≤0.005×m+13.7。
三、新能源客车技术标准
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客车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
1.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Ekg)不高于0.24Wh/km·kg;
2.非快充类纯电动客车电池系统质量能量密度要高于95Wh/kg,快充类纯电动客车快充倍率要高于3C,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节油率大于40%。
四、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技术标准
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
1.装载动力电池系统质量能量密度不低于95Wh/kg;
2.纯电动货车、运输类专用车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Ekg)不高于0.49Wh/km·kg,其他类纯电动专用车吨百公里电耗(按试验质量)不超过10kWh。
五、燃料电池商用车技术标准
免征车船税的燃料电池汽车应符合以下标准:
燃料电池系统的额定功率不低于驱动电机额定功率的30%,且商用车燃料电池系统额定功率不小于30kW。
③通过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测,符合新能源汽车标准,具体标准见附件5;
附件5:
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标准目录
序号检验项目标准名称标准号备注1储能装置(单体、模块)电动汽车用锌空气电池GB/T18333.2-20156.2.4、6.3.490°倾倒试验对水系电解液蓄电池暂不执行。车用超级电容器QC/T741-2014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循环寿命要求及试验方法GB/T31484-20156.5工况循环寿命结合整车可靠性标准进行考核。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GB/T31485-20156.2.8、6.3.8针刺试验暂不执行。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电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GB/T31486-2015储能装置(电池包)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第3部分:安全性要求与测试方法GB/T31467.3-2015对于由车体包覆并构成电池包箱体的,要带箱体/车体测试;电池包或系统尺寸较大,无法进行台架安装测试时,可进行子系统测试。储能装置(单体、模块、电池包)汽车动力蓄电池编码规则GB/T34014-2017实施时间以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要求时间为准。2电机及控制器电动汽车用驱动电机系统第1部分:技术条件GB/T18488.1-20155.6.7电磁兼容性结合GB/T18387-2008电磁兼容考核;5.7可靠性试验结合整车可靠性进行考核;附录A不执行。电动汽车用驱动电机系统第2部分:试验方法GB/T18488.2-201510可靠性试验、9.7电磁兼容性暂不执行。3电动汽车安全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第1部分:车载可充电储能系统(REESS)GB/T18384.1-20155.1.2(除乘用车和N1类车辆外的其他汽车)绝缘电阻测试条件,可在室温条件下进行;5.2污染度暂不执行;5.3有害气体和其他有害物质排放暂不执行。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第2部分:操作安全和故障防护GB/T18384.2-20156用户手册涉及项目暂不执行;8紧急响应涉及项目暂不执行。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第3部分:人员触电防护GB/T18384.3-20156.3.3电容耦合暂不执行;7.2B(除乘用车和N1类车辆外的其他汽车)绝缘电阻测试条件,可在室温条件下进行;9用户手册涉及项目暂不执行。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安全要求GB/T24549-20094电磁场辐射电动车辆的电磁场发射强度的限值和测量方法,宽带,9kHz~30MHzGB/T18387-20085电动汽车操纵件电动汽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GB/T4094.2-20056电动汽车仪表电动汽车用仪表GB/T19836-20054.2电磁兼容试验结合GB/T18387-2008标准的方法和要求进行。7能耗电动汽车能量消耗率和续驶里程试验方法GB/T18386-2005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试验方法GB/T153-2013重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试验方法GB/T154-20158排放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及测量方法GB155-20169电动汽车除霜除雾电动汽车风窗玻璃除霜除雾系统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GB/T24552-20095.1.1除霜试验环境温度对于燃料电池电动汽车为-10℃。10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GB/T28382-201211燃料电池发动机燃料电池发动机性能试验方法GB/T24554-200912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加氢口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加氢口GB/T26779-201113燃料电池电动汽车车载氢系统技术要求燃料电池电动汽车车载氢系统技术要求GB/T26990-2011燃料电池电动汽车车载氢系统试验方法GB/T29126-201214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20234.1-2015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2部分:交流充电接口GB/T20234.2-2015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3部分:直流充电接口GB/T20234.3-201515通信协议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GB/T27930-201516碰撞后安全要求电动汽车碰撞后安全要求GB/T31498-2015用B级电压的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应符合本标准规定。17超级电容电动城市客车超级电容电动城市客车QC/T838-20105.1.3.1绝缘、5.2.1高压电器设备及布线、5.3低压电器设备及电路设施暂不执行。18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GB/T32694-201619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第2部分:车载终端GB/T32960.2-2016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第3部分: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GB/T32960.3-201620定型试验电动汽车定型试验规程GB/T18388-20054.1.2、4.1.3电动车除霜除雾结合GB/T24552-2009标准的方法和要求考核;4.3可靠性行驶对于纯电动乘用车按照GB/T28382-2012标准4.9可靠性要求考核。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定型试验规程GB/T150-2005超级电容电动城市客车定型试验规程QC/T925-2013电动汽车动力性能试验方法GB/T18385-2005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动力性能试验方法GB/T152-20059.7混合动力模式下的30分钟最高车速暂不执行。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最高车速试验方法GB/T26991-2011注:本目录将根据新能源汽车标准变化情况进行调整。
④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新能源汽车经销商在产品质量保证、产品一致性、售后服务、安全监测、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等方面符合相关要求,具体要求见附6。
附件6:
新能源汽车企业要求
提出申请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汽车经销商(以下简称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应对消费者提供动力电池等储能装置、驱动电机、电机控制器质量保证,其中乘用车企业应提供不低于8年或12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下同)的质保期限,商用车企业(含客车、专用车、货车等)应提供不低于5年或20万公里的质保期限。
2.企业应当持续满足生产一致性相关规定,确保新能源汽车产品安全保障体系正常运行。
3.企业应当建立新能源汽车产品售后服务承诺制度。售后服务承诺应当包括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保证承诺、售后服务项目及内容、备件提供及质量保证期限、售后服务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反馈、零部件(如电池)回收,出现产品质量、安全、环保等严重问题时的应对措施以及索赔处理等内容,并在本企业网站上向社会发布。
4.企业应当建立新能源汽车产品运行安全状态监测平台,按照与新能源汽车产品用户的协议,对已销售的全部新能源汽车产品的运行安全状态进行监测。企业监测平台应当与地方和国家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监测平台对接。
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妥善保管新能源汽车产品运行安全状态信息,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不得监测与产品运行安全状态无关的信息。
5.企业应当在产品全生命周期内,为每一辆新能源汽车产品建立档案,跟踪记录汽车使用、维护、维修情况,实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信息管理,跟踪记录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情况。
6.对企业已销售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在使用中存在安全隐患、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应提交产品事故检测报告、后续改进措施等材料,完善新能源汽车安全运行保障体系。
(3)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船舶应符合以下标准:
船舶的主推进动力装置为纯天然气发动机。发动机用微量柴油引燃方式且引燃油热值占全部燃料总热值的比例不超过5%的,视同纯天然气发动机。
3、符合上述标准的节能、新能源汽车,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不定期联合发布《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予以公告。
4、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汽车经销商(以下简称汽车企业)可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财税优惠目录申报管理系统,自愿提交节能车型报告、新能源车型报告(报告样本见附件7、附件8——略),申请将其产品列入《目录》,并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委托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负责《目录》组织申报、宣传培训及具体技术审查、监督检查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审查结果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没有异议的,列入《目录》予以发布。对产品与申报材料不符、产品性能指标未达到标准或者汽车企业提供其他虚信息,以及列入《目录》后12个月内无产量或进口量的车型,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没有异议的,从《目录》中予以撤销。
5、船舶检验机构在核定检验船舶主推进动力装置时,对满足本通知新能源船舶标准的,在其船用产品证书上标注“纯天然气发动机”字段;在船舶建造检验时,对船舶主推进动力装置船用产品证书上标注有“纯天然气发动机”字段的,在其检验证书服务簿中标注“纯天然气动力船舶”字段。
对使用未标记“纯天然气发动机”字段主推进动力装置的船舶,船舶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认为符合本通知新能源船舶标准的,在船舶年度检验时一并向船舶检验机构提出认定申请,同时提交支撑材料,并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船舶检验机构通过审核材料和现场检验予以确认,符合本通知新能源船舶标准的,在船舶检验证书服务簿中标注“纯天然气动力船舶”字段。
纳税人凭标注“纯天然气动力船舶”字段的船舶检验证书享受车船税免税优惠。
6、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根据汽车和船舶技术进步、产业发展等因素适时调整节能、新能源车船的认定标准。在开展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能、新能源车船审查和认定等相关管理工作过程中,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存在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违法行为的,按照《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国家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对提供虚信息骗取列入《目录》资格的汽车企业,以及提供虚资料的船舶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7、本通知发布后,列入新公告的各批次《目录》(以下简称新《目录》)的节能、新能源汽车,自新《目录》公告之日起,按新《目录》和本通知相关规定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政策。新《目录》公告后,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车船税优惠车型目录同时废止;新《目录》公告前已取得的列入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车船税优惠车型目录的节能、新能源汽车,不论是否转让,可继续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政策。
8、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51号)以及财政部办公厅、税务总局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办税〔2017〕63号)同时废止。
参见:《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
(四)捕捞、养殖渔船
减免税性质代码:12099901
捕捞、养殖渔船免征车船税。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43号)第三条第(一)项
车船税法第三条第一项所称的捕捞、养殖渔船,是指在渔业船舶登记管理部门登记为捕捞船或者养殖船的船舶。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院令第611号)第七条
新能源下乡车型名单,又有9款自主电动车上榜
截至2016年,北京市共发布四批备案目录,共有13个生产企业的22款车型入选目录。其中,北汽的车型入选最多,达到6款车型,其次是比亚迪入选两款车型,其余11家企业均入选一款车型。以下是2016年公布的目前投入使用的新能源汽车。从表中我们也可以粗略的看出,北汽车型大约11款,比亚迪三款左右,两种车型占总通过量的二分之一。以下是参?考资料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是什么?
10月19日,中国 汽车 工业协会公布《新能源 汽车 下乡活动第三批 汽车 企业及车型名单》。《名单》显示,包括东风 汽车 、比亚迪、云度新能源、零跑 汽车 、江苏吉麦新能源、成都大运、国机智骏和中通客车等在内的8家车企。
通知称,为进一步规范新能源 汽车 下乡活动,受三部委委托,中汽协从企业品牌知名度,本年度销量等多方面对报名参与新能源 汽车 下乡活动和车型进行了综合评估。在前两批已有名单的基础上,增发第二批参与新能源 汽车 下乡活动的企业和车型名单。
第一批新能源 汽车 下乡名单共计16款车型,包括北汽新能源EC3、长城欧拉R1和IQ、长安奔奔E-star、比亚迪元、E1、E2、E3等新能源车型;第二批新能源 汽车 下乡名单共计36款车型,包括五菱宏光电动车、宝骏E300、比亚迪S2、欧尚尼欧、跨越X1EV、开瑞K60EV、威尔马斯特EX5、上汽荣威Ei5、雷丁i3、i5、风神E70、启辰e30等。
而今日公布的第三批新能源下乡名单有9款车型,包括东风风神奕炫EV500、比亚迪EV 535和秦EV、云度π3 Pro远行版、零跑T03、吉麦凌宝BOX、成都大运悦虎3、国机智骏GC1和中通客车的开阳系列EV共计9款车型。总体来看,共计61款新能源 汽车 参与下乡活动。
今年7月15日,工信部网站对外发布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新能源 汽车 下乡活动的通知》。《通知》中指出,为促进农村地区新能源 汽车 推广应用,引导农村居民出行方式升级,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决定联合组织开展新能源 汽车 下乡活动。本次活动委托中国 汽车 工业协会组织实施,活动时间为2020年7月-2020年12月。
中汽协数据显示,2020年9月国内新能源 汽车 销量同比增长67.7%至13.8万辆,1-9月累计销量下滑17.7%至73.4万辆。
当前,虽然新能源 汽车 产销量顺利转正,但是受国内整体车市大环境的影响,新能源 汽车 的增幅有所放缓。通过此次的“新能源 汽车 下乡活动”,除了让消费者享受到购车优惠之外,也会同步带动国内新能源 汽车 销量的增长。
今年9月,中汽协副总工程师许海东表示:“绝大多数农村居民一般只接受7万元以下的电动 汽车 ,且大部分集中在5万元左右,价格敏感度非常高。”他还表示,新能源 汽车 下乡活动只是新能源 汽车 走入广大农村市场的开始,新能源 汽车 在农村市场的发展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行业、 社会 的共同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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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笼罩下的新能源车市,这些新车型值得我们期待
《目录》中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三大品类,其中“纯电动汽车”品类又细分为“乘用车”、“客车”、“货车”和“专用车”等具体车型。
仔细研究本期发公示的《目录》,会发现许多有趣的车型位列其中。目录第一个便是由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选送”的特斯拉Model 3纯电动汽车,车辆型号为TSL7000BEVAR2,续航里程为468千米,动力蓄电池组总能量55千万时。
自2020年11月30日,车辆型号TSL6480BEVBA0的特斯拉Model Y被纳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七批)之后,又一款车型被纳入免征税目录。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入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更好服务市场主体。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35号)、《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
(2020年第20号)相关规定,现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二批)予以发布。
北京拨付年内第二批新能源补贴 广汽收益第一
继国内汽车市场遇冷之后,新能源汽车市场也在2019年遭遇寒冬。
从去年6月开始,补贴政策退坡后,新能源汽车销量便开始大幅下跌,最终出现“六连跌”,2019年新能源汽车市场销量也下降了约4.0%。
屋漏偏逢连夜雨,肺炎的爆发让新能源市场在2020年一开始,便陷入困境。
受疫情与1月春节期的影响,2020年1月新能源汽车销量只有4.4万辆,同比下降54.4%。
更重要的是,疫情还导致了车企、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的延期复工,这或许将进一步影响到新能源汽车2月份以及3月份的销量。
面对疫情带来的影响,车企们选择主动出击,通过云看车、VR看车等方式在特殊情况下服务消费者,以尽可能的降低疫情对销量造成的冲击。
除此之外,新能源车企的新产品仍然在有序推进中。
日前,工信部公布了2020年第二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本次共有170款车型上榜,乘用车数量明显增多,达到了51款。
其中有多款车型的出现引起热议,值得我们关注一番。
自带“黑科技”的比亚迪汉
作为比亚迪新能源汽车极具标志性的产品阵营,王朝系列自2012年“秦”问世后便备受瞩目。
经过多年的技术积淀与品牌口碑积累,比亚迪“秦”“唐”“宋”“元”四大王朝系列产品已经成为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中最不容忽视的阵容。
也因此比亚迪“汉”刚一亮相,便引起轰动,它是比亚迪品牌旗下首款中大型轿车,目标直指高端新能源汽车市场。
在此次公布的新能源车型目录中,比亚迪汉EV/DM动力系统信息也正式曝光,新车共有三款动力配置车型。
其中,比亚迪EV共有续航里程550km和605km两个版本,而汉DM所搭载的动力电池纯电续航可达81km。
最引人瞩目的,是汉EV首次搭载的比亚迪刀片电池。刀片电池的原理是将电芯在一定体积下合理扁长化,兼具提高电池能量密度及增加电芯散热面积的优点。
比亚迪刀片电池的体积能量密度相比传统铁电池提升了50%,在它的加持下比亚迪汉的续航将达到600km。除了高安全性外,它还具有长寿命等特点,整车寿命可达百万公里以上。
比亚迪汉的表现对于比亚迪冲击高端纯电动轿车市场意义重大,同时对于刀片电池的推广也有着深远的影响。
“出身不凡”的HYCAN?007
眼下的蔚来汽车,似乎摆脱了去年的阴霾,好消息不断。
先是前后获得2亿美元的可转换债券融资,再就是被传吉利将投资约3亿美元入股,在最近公布的新能源车型推荐目录中同样也有它的身影。
作为广汽和蔚来推出的全新品牌,合创HYCAN?007也正式公布了相关信息。
新车分别有523km和643km续航里程版本的两种车型,其中前者电池能量密度为171Wh/kg,后者电池能量密度为180Wh/kg,二者皆符合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政策产品技术要求。
顺利搭上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末班车,既能够享受国家新能源补贴和免购置税的优惠政策,还能不受限购等政策的制约。
对当下较为复杂的新能源市场来说,这能够提高HYCAN?007的产品竞争力,对于销量的提升能够发挥积极的作用。
需要强调的是,HYCAN?007的预售价格为26.00-40.00万元,这一价格区间与特斯拉Model?3重合,而作为广汽蔚来旗下新品牌的新产品,HYCAN?007无疑有着较大的压力。
广汽与蔚来各自都有新能源汽车产品线,为何还要联手打造HYCAN品牌呢?
事实上,对于“HYCAN合创”品牌,广汽与蔚来的分工很明确。广汽负责硬件生产、整车的研发,蔚来负责提供智能网链技术和能源支撑体系,以及软件优化。
也就是说,HYCAN?007是集合广汽与蔚来优势的产物,如果HYCAN?007能够发挥出“1+1>2”的实力,也许会在新能源市场有一个不错的开始。
“真自动驾驶”的几何C
几何品牌是吉利汽车旗下最年轻的品牌,也是它在纯电动汽车领域打造的一张新王牌品牌。
在去年几何A上市的时候,吉利官方表示几何品牌将会在2025年之前推出十余款车型,覆盖纯电轿车、SUV和MPV等车型。如今新年刚过,我们便在新能源产品推荐目录中看到了几何品牌第二款车型,定位为纯电动SUV的几何C。
从申报信息中可以了解到,几何C共有400km和520km两种续航里程的车型,二者用了相同规格的永磁同步电机,最大功率为150kW,最大扭矩为310N·m。
几何C令人关注的点在于其自称为全球首款量产无人驾驶纯电SUV,它搭载了吉利自主研发的“智感循迹无人驾驶系统”。
它是国内首个结合车端、云端、场端,未来准备搭载5G,全路况、全场景、无缝高速连接的自动驾驶技术,能在室外、室内多场景开启100%自主泊车功能的量产新车。
另外,几何C搭载的ITC3.0电池只能温控系统能让电池一直在适宜的温度下运行,有利于改善电动车在冬季低温下的续航衰减问题。
并且,其用的热泵空调加热效率远高于电加热的PTC空调,使得几何C在低温环境下的续航里程能够提升20%左右。
几何A上市不到1年的时间便交出了29辆的成绩单,在新能源市场遇冷的情况显得尤为难得。如今几何C即将上市,其搭载的L4级自动驾驶系统令人极为关注,或将丰富几何品牌的产品线,为销量的提升做出贡献。
受补贴退坡等影响,新能源市场暂时遇冷,不过补贴退坡是新能源市场由政策驱动向市场驱动转变过程必须经历的。
虽然短期内遇到了一些困难,疫情的影响加剧了新能源市场的动荡,但新能源长期向好的趋势没有改变。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更应该积极进行技术创新,推出更具竞争力的产品,用实力打动消费者。
也因此我们能看到搭载“刀片电池”的比亚迪汉、集广汽与蔚来两家优势打造的HYCAN?007以及搭载L4级自动驾驶的几何C等新能源车型出现,它们各有所长,展现出非同寻常的实力,或许能够冲破新能源寒冬,为新能源市场照进一束暖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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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彭科峰)日前,北京市信息和经济化局发布了《关于2020年北京市拟拨付第二批新能源汽车财政补助资金的公示》(下称《公示》)。据《公示》显示,2020年北京市第二批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的总金额达11112.12816?万元,共涉及3231辆新能源车。
《公示》显示,本次新能源汽车补助共涉及17家车企,其中广汽乘用车(杭州)有限公司以3104.19万元成为拟获得补贴最高的车企,其次为浙江豪情汽车有限公司,拟获得2867.095万元补贴。北汽则以1281万元的补贴排名第三。此外,奇瑞、江淮、比亚迪、一汽等均在榜单之中。
总的来说,随着新能源补贴的不断滑坡,未来这些车企要想再获得高额的补贴恐怕不那么容易。也许,当所有车企都不再依赖补贴之时,才是中国的新能源市场真正成熟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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