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道禁止停放电动车的温馨提示

2.楼道禁止停放电动车的温馨提示怎么写?

禁止电动车充电通知范文_禁止电动车充电安全通知表怎么写

由于电动车在楼层充电爆炸事故频有发生,在楼道内充电更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现出于安全考虑,同时维护广大居民的利益,禁止任何电动车乘电梯进入楼层充电。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勿将电动车停于楼道内充电。此外,单元楼道是公共区域,同时也是消防与救护安全生命绿色通道,一旦发生险情,车辆堵塞通道将会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望广大居民不得随意占用。

法律依据:关于消防安全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

《消防法》第六十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院办公厅2017年10月29日《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第十八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进行维护管理,及时劝阻和制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立即向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报告。

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楼道禁止停放电动车的温馨提示

公安部:关于电动车充电的通告为预防电动车引发火灾,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火灾防范工作通告如下:一、充分认识电动车火灾危害。近年来,我国电动车火灾事故频发,并呈逐年增长趋势,起火原因主要为电气故障。电动车大多在室内停放和充电,有的甚至停放在走道、楼梯间等公共区域,由于电动车车体大部分为易燃可燃材料,一旦起火,燃烧速度快,并产生大量有毒烟气,人员逃生困难,极易造成伤亡。2011年4月25日,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一民房发生火灾,造成18人死亡;2017年9月25日,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一群租房发生火灾,造成11人死亡,这些都是室内电动车电气故障引发的,教训十分惨痛。二、落实停放充电管理责任。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住宅小区、楼院,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应当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车停放、充电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对于没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辖区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院办公厅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指导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确定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有条件的住宅小区、楼院,应当结合实际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三、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公民应当将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公民应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四、严厉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立即组织对住宅小区、楼院开展电动车停放和充电专项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对检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对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五、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引发火灾的防范常识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引导群众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并按要求停放电动车和为电动车充电。一旦遇到电动车火灾切勿盲目逃生,要选择正确的逃生路线和方法。公民应当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发现电动车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时,要及时拨打“96119”举报电话或者通过有效途径,向公安机关举报。本通告所称的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楼道禁止停放电动车的温馨提示怎么写?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规定如下:

1、电动车应当在建筑外部的独立区域(如:车棚或车库)集中停放、充电,该区域与相邻建筑应保持一定安全间距。

2、受场地环境限制,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区域无法独立设置在建筑外部而必须附设在建筑内的,应设置在建筑首层或地下一层。设置在首层时,宜设置在无围护结构的架空区域;当设置在地下一层或用封闭结构的首层时,应当与建筑其他区域用实体防火墙和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进行严格防火分隔,并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设施和防排烟设施。

3、电动车严禁在住宅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门洞口)、楼层楼道和电梯前室内停放、充电;严禁在群租房内停放、充电;严禁在人员密集场所内停放、充电。

4、电动车或其电池不得在住宅房屋内和阳台部位充电,只可在庭院等露天部位充电。

法律依据

《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和民用建筑燃气使用场所消防安全须知》

一、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须知

1、电动车应当在建筑外部的独立区域(如:车棚或车库)集中停放、充电,该区域与相邻建筑应保持一定安全间距。

2、受场地环境限制,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区域无法独立设置在建筑外部而必须附设在建筑内的,应设置在建筑首层或地下一层。设置在首层时,宜设置在无围护结构的架空区域;当设置在地下一层或用封闭结构的首层时,应当与建筑其他区域用实体防火墙和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进行严格防火分隔,并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设施和防排烟设施。

3、电动车严禁在住宅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门洞口)、楼层楼道和电梯前室内停放、充电;严禁在群租房内停放、充电;严禁在人员密集场所内停放、充电。

4、电动车或其电池不得在住宅房屋内和阳台部位充电,只可在庭院等露天部位充电。

5、电动车集中充电区域应设置专用充电装置并配置专用配电箱。充电装置应具备定时断电、过载保护、短路保护、漏电保护等功能。

6、物业管理单位(或承担相应职能的单位)应立即对所在住宅小区、单位的电动车占用禁停区域私停乱放、私搭乱接电线等违规情况进行集中清理;要因地制宜集中设置电动车充电区域;要在禁停区域醒目位置张贴电动车禁停标识,定时开展检查巡查,及时劝阻、制止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对不听劝阻或者拒不配合清理工作的,物业管理单位要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楼道禁止停放电动车的温馨提示例子:

电动车消防安全六点提示:

1、 请勿将电动车停放在楼梯间、电梯、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内。

2、 请勿在室内为电动车充电,应在室外进行,集中停放在指定区域正确使用充电设施。

3、 请勿飞线充电。

4、 请勿使用非原装充电器为电动车充电,并且定期保养充电器、电池。

5、 请勿长时间过量充电,一般充电6-8小时。

6、 请勿在电动车周边放置易燃易爆物品或使用明火。

电动车停放注意

如果电瓶车在电梯内自燃,环境相对封闭,电梯井道从大楼底层直通最高层,相当于一个烟囱,一旦起火,极容易造成“烟囱效应”,加速烟雾扩散。

电梯里的人极易被浓烟熏呛导致昏迷,甚至窒息死亡。同时浓烟顺着井道弥漫,从厅门缝隙快速蔓延至整栋大楼,产生严重后果。夏季高温环境下,电瓶车不仅充电时易引发事故,行驶途中危险系数也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