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2年河南安阳电动车和燃油车补贴政策是否已生效?

2.河南省新能源汽车补贴方案出台没有,具体怎么不贴和实施

3.面对补贴退坡,新能源汽车地补该怎么办?

4.安阳市出台汽车消费补贴政策促进汽车消费回暖

河南新能源汽车补贴多少_河南出台新能源汽车财政补助政策

河南省财政厅发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财政政策》,共计10大类56条财政政策,涵盖支持企业转型升级、打造“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鼓励科技创新、推进减税降费、加强融资支持、支持创新创业、降低用工成本、支持招才引智、扩大市场需求、优化发展环境等关键领域,帮助中小企业纾难解困,支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支持企业转型升级。

1.支持制造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对技术改造示范项目的设备、软件实际投资给予一定比例后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头雁”企业不超过2000万元)。对“机器换人”示范项目,按照整机购置实际投资给予一定比例后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提升中小企业产业链配套能力。支持重点产业链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全链式改造提升,鼓励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发挥主导作用,加强产业链上下游关联协同,购链上核心配套中小企业关键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等。

3.支持数智赋能中小企业。支持特色型、区域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对平台建设单位按照软硬件实际投资一定比例给予不超过500万元后补助。支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对新建节点的建设单位按照软硬件实际投资一定比例给予不超过100万元后补助。支持制造业企业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建设智能应用场景,对优秀智能应用场景建设单位给予不超过50万元奖励。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数字化服务商,按照其围绕企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提升等提供的技术服务收入给予一定比例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4.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对培育期内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以项目建成后补助方式,按照购置研发、中试等试验设备实际投资的30%给予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以支持项目建设的方式,按照技术引进及购置科研仪器、设备和软件等实际投资的30%给予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按照通过技术成果转化、委托研发和为行业提供技术服务获得实际收入的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晋升为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除继续享受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支持政策外,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万元。对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分中心,可享受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相应政策。

5.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和应用。对经省认定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投保产品,按照实际投保费率不超过3%及年度保费实际支出的80%给予补贴,保费补贴时间按保险期限据实核算,不超过3年。对国家首台(套)的成套设备、单台设备,省内研发制造单位按照不超过销售金额的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经省认定的首台(套)的成套设备、单台设备,省内研发制造单位按照不超过销售金额的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6.支持首版次软件产品研发和应用。对经省认定的首版次软件产品,按照实际投保费率不超过3%及年度保费实际支出的80%给予保费补贴,保险补助期间按保险期限据实核算,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对经省认定的首版次软件产品,省内研发企业按照不超过自认定之日起12个月内产品销售(服务)金额的20%给予奖励,单项产品奖励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7.支持企业质量品牌建设。对获得院或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质量标杆、制造业单项冠军、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产业发展、服务型制造、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等领域试点示范或称号的企业(项目、平台),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获得院或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绿色工业园区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对按期通过国家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8.支持服务业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支持电子商务、直播电商基地、平台经济(商贸类)、会展服务等现代服务业,支持居民生活必需品储备机制及流通保供体系建设、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省级试点建设等民生服务业,支持品牌消费集聚区建设、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步行街改造提升等实体零售业转型升级,支持绿色商场、智慧商圈创建,支持促进中华(河南)老字号创新发展,支持冷链物流、快递物流、电商物流等物流业重点产业转型发展。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30%的比例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9.支持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对公交、环卫、物流、通勤等公共服务领域专用充电设施、高速服务区、国(省)道和城际快速公路沿线公用充电设施,按照主要充电设备(充电桩、变压器、开关柜、电缆)投资总额的40%给予省级补助。对满足总装机功率600千瓦以上或集中建设20个以上充电桩(群)的公用充电设施,按照主要充电设备(充电桩、变压器、开关柜、电缆)投资总额的30%给予省级补助。对达到一定运营奖励门槛的公用快速充电设施,分档次给予0.03元/千瓦时、0.05元/千瓦时或0.1元/千瓦时的运营奖励。

二、打造“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10.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建设。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有效期内,对企业设备、软件实际投资给予一定比例后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11.加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融资支持。统筹使用省级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池,用于“专精特新贷”风险补偿,鼓励金融机构扩大“专精特新贷”业务规模,助力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

12.强化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作用。充分发挥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作用,重点用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鼓励各地多渠道筹措资金参与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子基金,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拓展股权融资渠道。

13.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实施。积极推荐申报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示范城市试点,鼓励试点城市先行先试,探索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有效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予以示范推广,实现“试成一批、带动一片”,放大规模效应,打造良好的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生态。

14.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省级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根据考核结果给予奖励。其中,一等奖各奖励50万元;二等奖各奖励30万元;三等奖各奖励10万元。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作用,为中小企业提供创业创新、指导、培训、咨询、服务等工作。

三、鼓励科技创新。

15.支持创建(重组入列)国家级创新平台。对新创建(重组入列)的国家级科技研发平台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并根据其研发投入、实施一流项目等情况统筹给予1000万元的持续支持。

16.支持开展关键重大技术需求揭榜攻关。鼓励省内企业借助省外、境外科技力量攻克我省产业发展技术难题,对“揭榜挂帅”形式产生的项目,按不超过合同额的30%给予支持。

17.鼓励积极争取国家项目。对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的单位,按项目上年度实际获得国拨经费的3%-5%奖励研发团队,每个单位年度奖励最高500万元。

18.支持科研成果转移转化。对在豫企业购买省外先进技术成果并在豫转化、产业化的,按其上年度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给予最高10%的奖补,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100万元。鼓励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在豫实施技术转移转化,按其上年度技术合同成交额给予最高10%的后补助,每家单位每年不超过100万元。对促成技术在省内转移转化的省级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按其上年度促成的技术合同成交额给予最高2%不超过100万元的奖补。

19.支持大型仪器设施购置共享。省属高校、科研院所使用财政资金购置的50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全部对企业共享。对省内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规上工业企业、双创团队每年最高30万元科技创新券补助。对省创新联合体内企业、创新龙头企业、瞪羚企业每年最高50万元科技创新券补助。

四、推进减税降费。

20.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国家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停征、免征、降低标准等政策。严格收费基金项目设立审批,继续巩固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零收费”成果。

21.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2027年12月31日前,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22.落实困难性减税、缓税政策。对确有困难的纳税人,可按照有关规定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对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时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按照有关规定延期缴纳税款。

23.落实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2027年12月31日前,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税(不含水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24.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2027年12月31日前,集成电路企业和工业母机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和税前摊销比例分别提高到120%和220%。

25.落实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2027年12月31日前,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五、加强融资支持。

26.支持开展科技信贷业务。安排科技信贷准备金,对合作金融机构面向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的实物资产抵押不高于30%的科技信贷业务,根据企业营业收入规模给予30%-60%、单笔最高500万元损失补偿。鼓励各地对科技信贷给予贴息支持,省财政根据市、县级贴息规模按照不超过30%的比例给予奖补。

27.深入推进购合同融资。强化购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以购合同的预期支付能力为信用,搭建“银企”对接的购合同融资平台。建立市场主体合同融资告知机制,在购项目招标购文件中明确告知参与购活动的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可以持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拓宽中小企业、实体经济融资渠道,探索实施供应商在线申请履约保函。

28.积极发挥中小微企业应急周转资金池作用。鼓励各地积极设立并扩大中小微企业应急周转资金池规模,通过应急周转资金、应急转贷、过桥资金、助保贷等方式,着力缓解市场主体资金流动性压力,推动降低综合融资成本,确保新增融资重点流向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省财政对各地中小微企业应急周转资金池使用情况进行考评,对投资规模大、周转频次数高、运营效率好、支持小微企业户数多的予以奖励。

29.落实支持稳外贸财政奖励政策。鼓励各省辖市结合本地实际,取出口退税资金池、外贸信贷准备金(外贸贷)等创新财政金融政策措施,支持稳住我省外贸基本盘,省财政根据考核情况给予补助性奖励。

30.发挥省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发挥省级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池作用,对省级再担保机构开展符合代偿补偿条件的再担保、直接担保项目,按照政策规定对省级再担保机构予以补偿,引导全省融资担保机构更好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支持中原再担保集团在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降低再担保费率,引导合作机构逐步将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

31.健全我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落实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业务奖补政策,引导推动金融资本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32.落实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贴息政策。对银行按规定发放支持小微企业的创业担保,按规定标准予以贴息。小微企业创业担保额度不超过4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到期后可继续申请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对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财政部门原则上不予贴息,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33.积极发挥各类基金作用。发挥投资基金引领带动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资中小企业股权。引导国有创业投资企业和国有企业投资基金加大对中小企业股权投资力度,推动优质中小企业提质增效、发展壮大,提升企业竞争力。

六、支持创新创业。

34.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税收政策。2027年12月31日前,脱贫人口、失业人员以及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35.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税收政策。2027年12月31日前,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36.落实创业补贴政策。对大中专学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学生,毕业5年内留学回国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家庭劳动力、返乡农民工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开业补贴。对大中专学生、退役军人、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创办的实体在创业孵化基地发生的物管、卫生、房租、水电等费用,3年内给予不超过当月实际费用50%的运营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1万元。

37.对大众创业优秀项目给予补助。每年从各地推荐的大中专学生、退役军人、返乡下乡创业人员、离岗创业人员及失业人员创办的大众创业项目中评选一批优秀项目,对评选为省级优秀项目的,省财政给予2万元至15万元的项目补助;对评选为市、县级优秀项目的,项目补助标准由当地人社、财政部门确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8.加快农民工返乡创业投资基金运作。对省内农民工返乡投资及参与管理的企业和吸纳返乡农民工就业较多的企业,基金取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和投贷联动等方式进行投资,进一步支持解决农民工返乡创业融资难题。

39.实施网络(电商)创业扶持补助。对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等五类人员,开展网络(电商)创业培训服务的技术平台企业和培训机构,每扶持1名创业者成功开办网店,且持续经营6个月以上、无违法违规交易行为的,按照2000元的标准给予网络(电商)平台企业和培训机构一次性创业扶持补助。

七、降低用工成本。

40.支持对新录用人员开展职业培训。对企业新录用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等五类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的,按相关政策规定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41.对企业新招用人员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42.加大就业见习工作支持力度。对经人社部门认定且吸纳省内已办理实名制登记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中专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进行就业见习的就业见习单位,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其中对留用见习期满人员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补贴标准提高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43.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续实施至2024年底。其中,失业保险费率仍按1%执行,工伤保险费率执行下调50%的政策。

八、支持招才引智。

44.支持企业引才聚才。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经省委人才办认定,省财政按规定给予资金支持。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研发中心,对具有高级职称、博士学历的企业人才,可以入编与其合作的事业单位。

45.落实员工持股激励政策。进一步落实《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等,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运用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享、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超额利润分享等多种中长期激励政策,加大对企业关键岗位核心人才激励力度,增强广大技术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企业活力。

46.支持企业家提升创新创业水平。省财政安排民营企业家培训专项经费,实施中原民营企业家“百千万”培训,打造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示范引领作用突出的优秀民营企业家队伍,助力提升企业家素质和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水平。

九、扩大市场需求。

47.科学合理预留购份额。主管预算单位要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购项目,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购。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购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对超过前述金额的购项目,预留该部分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购,工程购项目预留比例2025年底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的购份额在购预算中单独列示,执行情况向社会公开。

48.落实购项目价格评审优惠。购人、购代理机构对未预留份额的购项目或者购包评审时应当给予小微企业报价10%-20%(工程项目为3%-5%)的价格扣除。适用招标投标法的购工程建设项目,用综合评估法但未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9.加快购资金支付进度。提高购项目首付款支付比例,与中小企业签订的购合同,首付款支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50%。对于有预付安排的合同,鼓励购人将合同预付款比例提高到30%以上。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购人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鼓励购人完善内部流程,自收到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支付事宜。

50.支持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对境外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等项目,按企业注册或认证过程中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给予不超过70%的支持。对参加展会的企业实施分类补助,用按比例及最高限额相结合的方式,对净展位费给予不同比例的支持。

51.对组织省外游客来豫旅游专列每列次奖励3.5万元,组织旅游包机每架次奖励6.5万元。

52.鼓励各地发放零售、餐饮、文化旅游、住宿等消费券,省财政按各省辖市实际支出的30%给予补贴,期限延至2024年3月31日。

十、优化发展环境。

53.强化惠企政策宣传。加大财政涉企政策宣传力度,提升服务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能力,让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发挥财政资金实效。

54.加强惠企政策落实。进一步扩大省级资金直拨企业范围,推动财政惠企资金直达快享。

55.畅通完善政企沟通机制。持续深入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助力重点产业链培育建设,推动培育新质生产力。充分利用河南省民营企业诉求响应智慧平台、河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等方式,多渠道接受企业咨询和反映问题,及时响应解决企业诉求。

56.进一步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款项支付工作,推动各级部门、事业单位、国有大型企业及时支付购中小企业货物、工程、服务的账款,从源头防范层层拖欠形成“三角债”。

2022年河南安阳电动车和燃油车补贴政策是否已生效?

河南商丘新能源车补贴政策于2022年4月1日出台;目前的政策状态是:已生效;执行时间为:22年4月30日-22年5月3日;具体内容以下:

购买新能源汽车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每辆车补贴金额为1000元,10万元以上每辆车补贴金额为2000元;购买进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目录的轻型货车,20万元以下每辆车补贴金额为销售价格的10%,20万元以上每辆车补贴金额为2万元。

河南省新能源汽车补贴方案出台没有,具体怎么不贴和实施

河南安阳新能源车补贴政策于2022年5月1日出台;目前的政策状态是:已生效;执行时间为:22年4月1日-22年6月30日;具体内容以下:

1000万元作为汽车促消费补贴资金,市与区按4:6分担。购买新能源汽车5万元以下每辆车补贴金额为2000元,5-10万元每辆车补贴金额为4000元,10万元以上每辆车补贴金额为6000元。

限制条件为:

凡在安阳市市辖区内注册登记的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4S店、直营店)购置新乘用车的消费者均可参与补贴活动。

面对补贴退坡,新能源汽车地补该怎么办?

补贴方案出台后,将会吸引更多的市民关注和购买新能源汽车。

新能源汽车补贴方案出台;要求特大城市两年卖一万辆

记者昨日从财政部获悉,报经院批准同意,2013年至2015年将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财政补贴支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具体政策。据《通知》,今后消费者购买纯电动乘用车最多可以获补6万元。

新政策鼓励车企去做技术研发

《通知》提出,乘用车以纯电续驶里程(R)为标准,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R≥50每车补贴3.5万元,纯电动乘用车80≤R<150每车3.5万元、150≤R<250每车5万元、R≥250每车6万元。

记者从东风电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获悉,即将于明年初上市的两座E30和四座E30l,续航里程数大于100公里。按照之前的补贴政策,这两款车每台可获补贴4万元,而按新版的补贴政策,每台车仅能获补3.5万元。另外,记者了解到,目前只有比亚迪E6能够拿到最高6万元的补贴。

"这其实是鼓励车企去做技术研发。"比亚迪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新的补贴政策,武汉消费者只要购买E6就能在原价基础上立减6万元。"原来是直接补给消费者,消费者购买了新能源车提交相关文件才能享受补贴,现在直接补给企业,对消费者方便很多。"东风和比亚迪相关负责人均表达了类似观点。

新增公车新能源车不少于30%

《通知》提出,2013年-2015年,特大型城市或重点区域新能源汽车累计推广量不低于10000辆,其他城市或区域累计推广量不低于5000辆。

在推广购新能源车方面,《通知》提出,机关、公共机构等领域车辆购要向新能源汽车倾斜,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公务、物流、环卫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

比亚迪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补贴政策,比亚迪纯电动大巴K9可享受50万/台的补贴,而其原价为260万/台,相当于打了8折,"这还不算地方的补贴。"

《通知》还要求,2014年和2015年,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纯电动专用车、燃料电池汽车补助标准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分别下降10%和20%;纯电动公交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公交车标准维持不变。知名评论人士梁成翔认为,此规定其实也是在让企业慢慢摆脱对补贴的依赖,形成良性互动,避免产生补贴"依赖症"。

■亮点

 多项举措削弱地方保护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公布的新能源车补贴政策亮点多多,其中多项措施指向遏制"地方保护"。

《通知》要求,推广应用的车辆中外地品牌数量不得低于30%,并且要求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障碍限制购外地品牌车辆。

此前,《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示范推广单位必须取招标方式,择优购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关于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的通知》也规定,在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政策中,要求地方不得对补助车辆实施品牌、车型、产地、经销商等限制。

不过现实中,地方规定购买本地产新能源车给予额外补贴的例子比比皆是,杭州、深圳等均出台过类似的规定。

另外,在补贴发放程序上也有变化。按之前的政策,补贴是先拨给车辆销售地,再补给车企,也就是说车企在武汉卖车,需向武汉申报。"实际的操作过程中,车企面临补贴申报流程会有所顾虑,而且也会让当地更愿意照顾本地企业。"梁成翔评价说。而此次《通知》规定,补贴拨给车企所在城市的。补贴的重点从销售环节转向了产品研发环节,也进一步削弱了地方保护。

安阳市出台汽车消费补贴政策促进汽车消费回暖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最新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前5月,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均超过30万辆,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122.9%和141.6%,和传统燃油车销量微增长形成鲜明对比,新能源汽车依旧保持了高增长态势。可以确定的是,新能源汽车当下的大好形势和国家政策的支持密不可分,特别是作为核心推动力之一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更是功不可没。中央、地方两级直接将“真金白银”送到消费者手中,极大地拉动了新能源汽车需求,成为了销量增长的强效助推剂。

市场经济下,任何一个产业的发展都将最终走向自由生长阶段。随着制造技术不断进步,市场渐趋成熟,新能源汽车产业正迎来全新发展阶段——由政策推动向市场主导迈进,新能源汽车产业亟待放开手脚,自力更生。在此背景下,中央提出,2020年新能源汽车补贴将全部退出。今年初,中央补贴已经进一步下调,给予市场更大的发展空间。随着新能源汽车国补加速退坡,地补的未来也逐渐受到产业界的关注。

地补细则暗含保护伞

2018年已经过半,截至目前,已有20个省市发布地方补贴政策,其中广东省、云南省、海南省、山西省、广州市、温州市、舟山市、成都市、杭州市、厦门市、哈尔滨市、青海市共12个省市,用了同样的补贴办法,对纯电动车型和插电式混动车型进行补贴,地方补贴金额按照国家补贴的50%拨付,根据不同续驶里程进行差异化补贴,续驶里程越高,相应的补贴金额越高。

上海市、武汉市的补贴政策和上述省市略有不同,其中,上海市对纯电动汽车的支持力度更大,纯电动汽车按照1:0.5的比例补贴,插电混动车则按照1:0.3的比例补贴;武汉市按照轴距来区分,轴距大于2.2米的车型按照1:0.5比例补贴,轴距不足2.2米的车型地方补贴仅为国补的20%。

西安市、长沙市、柳州市、广元市地方补贴下降幅度较大,地方补贴比例分别为国家补贴的30%、20%、40%、25%。比较特殊的当属河南省和福建莆田市,地方降低补贴的决心更为彻底,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并不享受地方补贴。河南、莆田等省市以销量为门槛,直接对企业进行补贴,其中莆田市规定,2018年~2020年间,对于在莆田市纳税且单一品牌产品年销售量达到1000辆以上的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每年给予推广奖励50万元;新开发的新能源汽车车型自获得车型公告和新能源汽车推荐目录起,一年内销售量达到2000辆及以上的乘用车企业,在地方补贴的基础上,每款车型再给予一次性新产品开发奖励300万元,销售量达到1万辆及以上时,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600万元。

从表面上看,各省市发布的2018年补贴政策,补贴数额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但实际上,一些加大对企业补贴力度的省市,其在以市场为导向的同时也以另外一种形式为企业支起了保护伞。据了解,河南省以及莆田市均拥有地方新能源乘用车企业,如速达电动汽车的基地在河南省三门峡市,从项目建立之初至今,三门峡市在其中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位于福建省莆田市的云度汽车,其背后同样可见地方的身影,从工商信息来看,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正是云度汽车的投资方之一。

由此可见,新能源汽车企业若想脱掉襁褓自主发展,需要改变的不只有企业,还有地方。正因如此,今年2月,国家财政部下发《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指出,“地方应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和改善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从2018年起将新能源汽车地方购置补贴资金逐渐转为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新能源汽车使用和运营等环节。”可见,国家已经开始引导地方补贴向使用环节倾斜。

补贴转向基础设施骗补风险仍在

按照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到2020年,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将达到500万辆,其中乘用车总量为380万辆,商用车总量为120万辆。据国家能源局信息中心原巡视员、中国投资协会能源投资专业委员会会长孙耀唯透露,500万辆新能源汽车需要大规模的充电基础设施支持,2020年需建成480万个分布式充电桩和120万个集中式充电站,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十分艰巨。

“2018年全国将总共建成60万个充电桩,其中公共充电桩10万个,私人充电桩50万个。目前我们的充电体系尚不成熟,技术、智能化程度以及安全性都需要提高。”孙耀唯说。

充电桩行业存在缺口,亟需社会各界加大投入力度。正因如此,国家开始更多地鼓励、要求地方给予充电设施领域支持。但在实际操作层面,《通知》的要求却很难落实。有业内人士指出,政策补贴转向充电基础设施领域后,同样存在风险,很有可能导致前两年类似整车企业骗补的重演。地补转向充电基础设施和运营后,地方的监管难度将更大,容易造成基础建设的,更容易出现骗补的行为;此外,地补转向汽车使用和运营环节,在以往的试运行中,曾出现过企业驱使员工驾驶车辆增加行驶里程骗取补贴的。

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理事长陈清泰表示,在国家和地方补贴推出后,外资和合资品牌的新能源汽车将大举进入中国市场,中国电动汽车市场的增长速度将快于以往任何时期。尽管从顶层设计上看,地补具备积极作用,但是在实际操作层面往往变成了“唐僧肉”。因此有观点认为,与其费尽心思详细规定地补的使用范围,还不如彻底取消地补。迄今北京尚未出台2018年地补政策,业内人士透露,目前争论的焦点即地补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

地补何时才能取消?

“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是未来的大趋势和大方向,但现阶段新能源汽车产业如果完全离开地方补贴,能否快速发展还值得观察。国家政策是在大方向上指导产业发展,具体到地方层面,每个地方的情况各有不同,具体政策的制定还要根据地方发展而定。关于地方补贴向充电桩产业倾斜,其中仍存在很多问题,怎么补、补给谁,很难拿出统一的标准,不能用一把尺子来衡量所有地方和企业。”北京市新能源汽车相关部门人士表示。对于北京市何时出台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政策,以及是否会取消地补时,虽然记者并未得到直接答案,但从访过程中仍可看出,他认为现阶段完全取消地方补贴有些为时过早。对于地方补贴转向充电基础设施,他认为实施难度较大,需要地方根据其实际发展情况进行细化。

对于地补向充电基础设施产业倾斜,上海交通大学汽车节能技术研究所所长殷承良表示,目前充电桩产业比汽车企业更需要外力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是业内的短板,过去补贴车比较多,对充电设施的补贴比较少。给充电桩产业‘输点血’是必然的,也是应该的。”

据其介绍,目前充电桩产业是整个新能源行业中最不赚钱、最难盈利的领域,目前尚未探索出合理有效的商业模式,特别是公共充电行业几乎没有盈利的公司,绝大部分处于亏本状态,前几年那些“多如牛毛”的充电桩企业如今已相继倒闭,行业面临大规模洗牌。在他看来,充电桩行业目前的“烧钱”状态还将持续三年,此时确实需要中央和地方的大力支持。

充电产业更需扶持

产业政策的每一小步调整都将对整个行业,特别是汽车产业主体——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产生重要影响。在缺少话语权的生态环境中求生存,在竞争中取得优势,往往需要企业对市场、对产业环境具有一定前瞻性和敏锐度。

近日,在君马品牌沟通会上,君马汽车销售公司总经理温宏说:“补贴对企业来说是大问题,当政策退坡后,我相信产业发展还会继续,从企业的角度来说,我们只能以适应政策的方式发展,在国家鼓励的大方向下,做到不拖后腿。对于补贴新政,我们必须提前考虑,因为现在面临的问题是补贴减少,如果不适时调整,未来面临的很可能是政策的惩罚。”

补贴退坡后将产生的影响不仅限于整车企业,对于消费者而言,购车成本将有一定程度的上升,必将直接导致企业生产节奏发生变化,带来一定负面影响。

“补贴退坡会波及目前市场上70%以上的产品,这么大的量恰恰是我国最主流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如果补贴全部退出,势必将企业的生产节奏全部打乱。很多生产要彻底推倒重来,这是非常灾难性的变化。”上海交通大学汽车节能技术研究所所长殷承良说,“退坡不是问题,关键是要信守承诺,政策要具备连贯性,不能随意打乱,让企业无所适从。”

对于补贴退坡,或调整补贴金额等问题,早在《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发布前,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董扬就曾指出,“应该言而有信,不应该因为预算不足而调整补贴金额。企业的产品规划是根据市场条件作出的,包括市场所需求的技术水平、补贴的额度、可能的成本和售价。补贴额度不按进行,会打乱企业节奏,影响产品的销售。”关于新政中提到的“不要求地方再对产品进行补贴,而让地方把补贴主要用于充电桩建设和充电运营”,董扬表示,地方补贴确有促进市场发展的一面,但是地方补贴的副作用是地方保护。“两者相比,去除地方保护更为重要。没有了地方补贴和地方保护,地方也就不需要再制定自己的小目录,这样还可以大大缩短产品进入市场的时间。”董扬说。

地补开始补贴充电桩企业后,是否会出现骗补行为,殷承良说:“在我所接触过的充电桩企业中,确实有一些存在非常规操作骗取补贴的行为。为避免这些现象,可以通过项目前期、后期审核解决这一问题。目前比较好的做法是,以充电量而非充电桩数量为标准进行补贴,这个方法具有一定可行性,通过监控国家电网测量的用电量可以确定,这可以有效减少企业弄虚作的行为。”

地方应有所为也应有所不为

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过程中,如果说对国家政策不稳定性的诟病最多,那么目前能和其“相提并论”的恐怕只有地方了。然而,通过几次实地调查访,笔者发现,地方并非如人们想象得那样只为各自利益,其实也有颇多无奈。

如曾被批为僵尸车企的河南速达,和屡受质疑的江苏敏安电动汽车、国能新能源汽车……大部分新能源汽车产业中的新势力都有地方背景,项目建立之初,地方立下过汗马功劳。地方的积极参与其背后目的真的只是单纯逐利,为了提高政绩,拿个上级部门颁发的“流动红旗”?

实则不然,通过调查笔者发现,一些地方确实也有颗造车心,他们或许没有“汽车梦”,但他们寄希望于搭上新能源汽车产业的东风,解决地方就业,拉动GDP增长,提高居民生活水平。但他们也有不足,不足在缺少专业背景,对造车难度预估不足,往往好心办了“坏事”。

地方提供补贴、土地优惠,将企业招商引资进来,不仅前期立项申请资质时“搭把手”,甚至当企业陷入资金困境时,还会“倾囊相助”。对企业而言,即便造车项目无疾而终,其仍能够通过变卖资质保全自己,但这些曾经充满造车热情的城市,很有可能今后与汽车产业终身无缘。

将视线向前追溯,如果有关部门在立项前的审核,能从“写字楼”走到“田间地头”,深入一线调查研究,或许对造车的预期会大不一样。如果地方在满怀热忱招商引资前,能对汽车产业进行科学调研,广开言路,对造车就能有更深刻的认识,或许和资金浪费将更少;如果鼓励措施能更科学合理,流程更为严谨,或许不会滋生诸多骗补企业。问题不是出在某个单一环节,而是深深地植根于整个产业链。

以人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有了新能源汽车骗补的前车之鉴,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如何发展、如何补贴,有关部门应审慎度之,切忌急于求成,最有效的举动也绝非直接拿出“真金白银”。

文:陈婷婷编辑:郭晨

[汽车之家?新闻]?日前,我们从河南省安阳市网站处了解到,其出台汽车消费补贴政策促进汽车消费回暖,具体如下:

为贯彻落实市“六稳”“六保”若干政策措施要求,提升汽车消费意愿,拉动汽车消费增长,经市研究决定,从2020年8月6日至年底,对在安阳市购买新车(含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给予补贴。

为保障汽车消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我市出台了《安阳市汽车消费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明确了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和补贴资金申领程序,明确了、消费者和售车企业的权利义务,确保汽车消费补贴政策依法有序实施。

市财政补贴对象是,对在安阳市辖区(文峰区、北关区、殷都区、龙安区)内注册登记的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购置新车的消费者给予补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入本次补贴范围:1.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购买的新车;2.排放标准低于“国六”的车辆;3.购买摩托车、三轮车、四轮低速电动汽车、农用车的。

这次汽车消费补贴标准分三个档次。对购买“国六”排放标准机动车的车主,车价6万元(含)以下每辆车给予600元补贴,6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含)每辆车给予1000元补贴,10万元以上每辆车给予2000元补贴。购买新能源汽车的,一律按每辆车给予2000元补贴。

凡是在市辖区登记注册的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按照自愿的原则,和市商务局签订《2020安阳市汽车消费补贴合作约定书》后,即作为汽车消费补贴合作企业,享受相关政策。同时,为便于消费者了解汽车补贴政策,合作企业要在汽车展厅显著位置张贴《2020安阳市汽车消费补贴合作企业》标识,让消费者知晓购车补贴标准和补贴程序。

为方便消费者领取补贴资金,商务部门对领取补贴资金程序实行了最简。消费者购置新车后,只要在售车企业填写《补贴资金申领表》,并提交购车和个人原件、复印件后,由售车企业直接兑付财政补贴资金。让消费者享受到购车、领取补贴资金“一站式”服务,实现惠民政策真正惠民。

对参与汽车消费补贴合作的汽车销售企业,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按照每月结算一次的方式,及时将资金拨付汽车销售企业。

据悉,林州市、安阳县、滑县和内黄县也根据全市汽车消费补贴政策制定了本县辖区促进汽车消费的具体措施。本次市财政将按照不超过1000万元,林州市、安阳县、滑县和内黄县财政分别不超过500万元,拿出共计3000万元的补贴资金,支持汽车消费。各地按照消费者购买顺序,实行先到先得,补完为止。

据测算,这次汽车消费补贴政策将促进汽车销售2-3万辆,撬动汽车消费约30亿元。对激活我市汽车销售回暖,拉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消息来源:安阳市网站;编译/汽车之家?周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