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牌照在哪里办_电动车牌照

按照国标车和超标车之分,电动车牌照分别是绿色、**、蓝色以及白色。电动车牌照主要分为4种,分别是绿色、**、蓝色以及白色。之所以会出现这么多颜色的牌照,是因为新国标后电动车有了国标车和超标车之分。为电动车设置不同颜色的牌照,是为了更好地区分车辆类型,判断你的车是超标车还是国标车,便于交警高效管理。电动车绿牌:绿色象征的是环保,指的是时速不大于25km/h,电机功率不大于400W,整车重量不超过55kg且具备脚踏骑行功能的电动自行车。这类车属于新国标车,购买后可统一安装正式防盗车牌,通常为绿底白字,且可以永久使用。电动车黄牌: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以及电动三轮车上的基本都是黄牌,新国标后这些车辆已经被列入机动车管理了,因此需要挂黄牌才能上路。电动车蓝牌:蓝色牌照在道路上并不常见,各地对于这一牌照的管理也会存在差异。有的地区会为电动摩托车上蓝牌,在一些较早推行电动车上牌的地区,会为电动自行车上蓝牌,具体要以当地政策为准。电动车白牌:白色牌照比较特殊一些,是给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设置的一种临时号牌,使用是有时间限制的,后续在道路上或将全面消失。在过渡期内备案登记的电动车,可以挂白牌上路骑行。过渡期结束,这一牌照的车辆就不允许上路了。

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无法直接在网上直接办理牌照。

各省市非机动车上牌规定不同,以上海市为例:

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沪府令9号)》规定:

第十五条(申请登记上牌)

对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非机动车,其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上牌,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户口簿或者单位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的非机动车所有人明;

(二)购车凭证或者其他非机动车合法来历证明;

(三)非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所有人申请登记上牌的,应当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本市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扩展资料: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沪府令9号)》规定:

第十四条(登记车种)

下列非机动车,应当经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非机动车号牌和行车执照(以下称非机动车牌证):

(一)电动自行车;

(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三)人力三轮车;

(四)市人民规定应当登记上牌的其他非机动车。

自行车、残疾人手摇轮椅车实行自愿登记,其所有人申请登记上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办理。

上海市人民-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沪府令9号)